一、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1、高温补贴发放的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的时间。
2、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3、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要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且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二、高温福利还包括
1、达37℃以上,下午暂停工,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应当发放免费清凉饮料,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
因为广东气温比较高,所以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四个月,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每一个每一个月150元,但是要达到发放要求的才发放,例如露天工作,温度在33摄氏度以上的,同时为了提高保障员工的身体安全,除了高温补贴,在炎热的夏季用人单位还可以适当的提供其他高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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