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那么关于不予刑事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刑事拘留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种情况下,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未达到需要刑事拘留的程度。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超过法定追诉时效,犯罪行为不再受刑事追究,自然不应进行刑事拘留。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令具有法律效力,被特赦的犯罪人无需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应被刑事拘留。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此类犯罪需被害人告诉才处理,若未告诉或撤回告诉,不应进行刑事拘留。
总之,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以确保刑事诉讼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不予刑事拘留决定的依据是什么
不予刑事拘留决定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据《刑法》第十三条,行为虽属违法,但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不应采取刑事拘留。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超过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不应拘留。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不应予以拘留。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此类犯罪,被害人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的,不应拘留犯罪嫌疑人。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不应拘留。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不应予以刑事拘留。
三、不予刑事拘留决定有何法律考量
不予刑事拘留通常基于多方面法律考量。从犯罪情节看,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不刑拘。比如一些轻微的民事侵权行为,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从犯罪嫌疑人自身情况,如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一般不予刑拘。还有证据方面,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也不会刑拘。另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能不被刑拘。总之,不予刑拘是综合案件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决定,旨在确保司法活动既准确打击犯罪,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不予刑事拘留的情形涵盖多个方面,从情节显著轻微到已过追诉时效等。了解这些情形,能让我们更清楚法律程序的严谨性。比如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就能准确判断是否涉及犯罪以及是否会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要是你对不予刑事拘留的具体判定标准、这些情形在不同案件中的应用,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更多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消除你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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