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程杰。他自2016年执业至今,已经办理了1000+案件,其中婚姻案件就多达500+,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程杰担任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身兼众多重要职务,如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还荣获律图网2021-2025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2020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等荣誉,是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专家成员。
程杰律师在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出色表现,尤其擅长婚姻家庭领域。他曾处理多起上亿资产的婚姻家庭离婚诉讼以及千万级家庭分家析产财产分割案件。下面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就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风采。
杨XX与王XX离婚后,因房屋分割问题产生纠纷。2018年6月,杨XX委托程杰律师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庭审中,王XX辩称房屋系其父母为养老购置,首付、贷款及装修费用均由父母支付,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仅提供存款小票作为父母出资的证据。
程杰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多维度工作。他首先对一审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分析,明确案件核心争议为“案涉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王XX主张的‘父母出资还贷’是否成立”。针对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程杰律师指出,该小票无法直接佐证资金来源为王XX父母,也不能证明存入资金实际用于案涉房屋还贷,且无其他证据佐证,不符合法律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现已纳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程杰律师认为案涉房屋购买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未办理产权登记,但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均以双方名义签订,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结合王XX存在婚内出轨的过错事实,进一步主张分割时应兼顾“共同财产属性”与“过错方少分”的原则,反驳王XX以“父母出资”为由主张多分的不合理诉求。
一审法院以“王XX对房屋贡献较大”为由判决房屋归王XX所有,王XX向杨XX支付折价款80万元。程杰律师认为该判决对“父母还贷事实”的认定缺乏充分证据支撑,遂代理杨XX提起上诉。二审庭审中,他重点围绕“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不足以证明父母还贷”展开质证,强调王XX未能提供其父母的资金支出记录、还贷资金与父母账户的关联性证据,仅凭保管的存款凭条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程杰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王XX主张婚后贷款系其父母提供的事实,因证据不足(仅存款小票无其他佐证)无法成立”,案涉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合理分割。判决王XX向杨XX支付房屋折价款120万元,较一审增加40万元,并调整了评估费及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比例。
程杰律师凭借专业的证据分析能力与精准的法律适用策略,成功推翻一审对“出资事实”的不当认定,为杨XX多争取40万元财产权益,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他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价值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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