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除了可以诉讼外,当事人还可以进行协商、调解以及仲裁。对于其中协商处理交通事故,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么通常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可以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二)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三)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可以报警。
二、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
发生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身伤亡的;
(二)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六)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七)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八)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根据规定,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让当事人协商之后进行处理的,要是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此时自然不进行协商处理。而只能选择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当然,假如出现了上述八种情形之一的话,那么事故还必须报警进行处理。现实中,即使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但也要提防协商之后一方不按照约定内容履行的情况出现,此时就尽快的向法院起诉,以免超过了规定的时效,法院不受理你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