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频发的当下,劳动者的权益如何得到切实保障?朱秀芳律师代理的某建设公司与缪X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颇具示范意义。
本案中,缪X某于2025年2月27日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然而,仅仅七天后,即3月4日,公司就向缪X某发送《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以其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终止劳动关系。缪X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不服诉至法院,主张缪X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公司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情形,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系合法解除。
朱秀芳律师和陈红燕律师接受缪X某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首先,精准锁定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某建设公司解除与缪X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确定了以“驳斥公司解除事由的合法性,主张违法解除成立并维持仲裁裁决”的核心抗辩思路。
在证据梳理方面,朱秀芳律师团队指导当事人系统收集劳动合同、《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工资支付记录、社保参保记录、相关资格证书等关键证据。针对公司主张的三大解除事由,进行了有力反驳。对于“简历造假”,缪X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可相互印证,且公司入职时未对高级工程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提出异议;对于“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该情形不在《员工确认书》“不符合录用条件”范围内,且工资支付记录显示缪X某无无故缺勤;对于“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通知及施工计划无法证明已送达缪X某或由其制定,缺乏有效证据佐证。
庭审中,朱秀芳律师围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结合证据清晰阐述公司解除行为构成违法解除的理由。最终,法院认定公司的解除事由均缺乏充分事实与法律依据,构成违法解除,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公司需支付缪X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朱秀芳律师于2017年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踏上法律之路后,始终秉持“专业铸就信任,尽责守护权益”的执业理念。她专注于劳动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领域,尤其在劳动法领域,凭借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准把握,既能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也能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与风险防控。在办案过程中,她全面梳理案情,深入分析证据,精确识别法律争议焦点;量身定制策略,选择最优解决路径;全程高效推进,注重与客户密切沟通。
案件结束后,朱秀芳律师向当事人总结核心要点,并给出针对性法律提示,为类似劳动争议中的劳动者提供了维权思路,也警示用人单位要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朱秀芳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自己的职业信条,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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