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举办医院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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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下列土地的征免,由各省级地税局确定(国税地字〔1988〕15号(5)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个人举办医院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大家都知道,在我国,个人是可以举办医院的,那么,打算个人举办医院的朋友可能就会对个人举办医院土地使用税有所疑问。不知道应该按什么比例收费,以及一共需要交多少。下面就由小编结合下面的文章来为大家详细的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一、个人举办医院土地使用税

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二、相关内容

1、法定项目免税。

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困难减免。

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条例第7条)   

3、耕地征用免税。

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9条)   

4、贫困地区减税。

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法规定最低税额的30%. (条例第5条)   

5、企业免税用地。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比照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8〕15号)   

6、土地改造减免期限。

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由各省级地税局在税法规定的免税期内确定具体的免税期限。(国税地字〔1988〕15号)  

7、特定土地减免。

下列土地的征免,由各省级地税局确定:(国税地字〔1988〕15号)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征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8、仓库冷库减免。

经营仓库、冷库用地,纳税有困难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8〕32号)   

9、电力用地免税

电力行业管线用地、水源用地;水电站除发电厂房用地,工附业生产用地,办公、生活用地外的其他用地;供电部门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热电厂的供热管道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电力项目建设期间,纳税有困难的,由省级地税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9〕13号、44号)   

不仅个人举办医院土地使用税是免税的,还有一些情况,比如法定项目,特定土地之类的,国家也是有政策说是免税的。因此,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土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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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2号)规定:“
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五)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2、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一)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3、关于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的税收政策……
(二)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医疗机构需要书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明其性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并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在执业登记中注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上述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上述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具体包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等,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处理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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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怎样不交土地使用税
[律师回复]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怎样不交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怎样不交土地使用税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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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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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住的房子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注意,是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税,你们仅仅是房屋使用人。因为房屋产权不属于你们公司,所以房屋附带的土地产生的使用税也不应该是你们公司承担。这个土地使用是作为房屋的载体使用,国家出让土地时,是出让给了房屋所有者,而并不是你单位,所以其纳税义务应该是由房屋所有者承担。所以税局核定时,不应该直接向你单位收取。
2.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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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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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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