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事纠纷中,抚养费问题往往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近日,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吴静律师,就成功代理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抚养费纠纷案件。
本案中,当事人蔡XX是一名初中学生,父母早年离婚,离婚协议约定父亲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教育费与医疗费双方平摊。2024年,蔡XX因学业压力患焦虑及睡眠障碍休学,母亲为其安排心理疏导等活动并支出费用。然而,父亲拒绝增加抚养费,对特殊教育费用也仅愿承担极小部分。
吴静律师接受委托后,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一是在离婚协议已明确抚养费金额且区分其他费用的前提下,能否因子女患病及实际需求变化上调抚养费;二是为治疗子女心理疾病产生的非传统“教育费”是否属于法定抚养费范畴及如何分担。
面对这些争议,吴静律师有着清晰的法律思维路径。在界定请求权基础方面,她紧扣《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中“子女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可请求增加抚养费这一法定情形。通过提交医疗诊断证明、各类费用票据、父母收入证明等,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为上调抚养费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在应对证据瑕疵方面,虽然为治疗焦虑症产生的滑雪、夏令营等费用并非传统教育项目,但吴静律师从“抚养费”保障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根本目的出发,论证这些活动是医嘱外的必要辅助康复手段,属于广义的、必要的教育抚养支出。这种创新的论证方式,为争取特殊教育费用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论证法律适用上,吴静律师围绕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原告患病事实、当前生活教育成本、父母双方收入情况等进行充分举证和法理论述。最终,法院全面支持了核心诉求,抚养费标准提升至每月4000元,被告支付拖欠的医疗费及大部分特殊教育费用。
吴静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成功办理婚姻家事相关案件50余件。她还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具备深厚的专业积累。
在本案中,吴静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将未成年委托人的身心健康置于首位。她的诉讼策略不仅是为了追索欠款,更是为委托人争取一个有利于未来成长的经济支持方案。新的判决减少了未来双方因费用分摊产生的摩擦,体现了法律专业性与人文关怀的结合。吴静律师用实际行动,在婚姻家事领域彰显了法律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温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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