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领域,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多方利益的博弈。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便是这样一起充满挑战的案件。被告人卢XX身为原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89个手机号码的通信资料并泄露给他人,收取好处费107,108.02元。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这起案件存在诸多法律难点。首先是罪数认定问题,公诉机关认为应数罪并罚,而辩护人需判断是否构成“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其次,受贿数额的计算也存在争议,借款和第三方查询费用是否应从受贿总额中扣除需要精准界定。最后,量刑情节的认定也是关键,自首、立功等情节的判定直接影响被告人的量刑结果。
程豪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针对这些问题展开了细致的推理和辩护。在罪数辩护方面,他提出卢XX泄露国家秘密是为了收受财物,两行为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应按“牵连犯”处理。对于受贿数额,他主张借款9,000元应扣除,部分第三方查询费用也不应计入受贿总额。在量刑情节上,他强调卢XX具有自首情节,提交表彰材料证明其工作表现突出、系初犯,指出其已全额退赃且家庭困难,还提及卢XX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线索争取构成立功。
程豪律师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自2013年加入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以来,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在这起案件中,程豪律师的辩护策略清晰。案情方面,卢XX的行为涉及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和受贿,公诉机关与辩护方存在不同观点。策略上,程豪律师从罪数、受贿数额、量刑情节等多维度展开辩护。结果上,法院虽未采纳“牵连犯”和部分受贿数额扣减的观点,但认定卢XX构成自首,采纳了“退赃”的辩护意见,最终对卢XX数罪并罚并从轻处罚。
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他在案件中全面的辩护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法院审慎裁判,成功争取关键从轻情节,还体现了人文关怀,展现了一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和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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