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X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卷宗前,刘必成律师已连续多日仔细查阅。他自2017年开始在湖北丰英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累计办案数百余件,是律所副主任,同时还担任黄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黄石律协第四届惩戒委员会成员。
2021年3月,被告人欧X与贺X、宋X等人共谋,通过设立公司、招募人员,从事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活动。该团伙从“上线”获取公民电话号码,组织员工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拨打电话,诱使他人加入微信群后出售微信账号牟利。截至案发,团伙提供公民微信账号344个,还造成一名被害人被诈骗9.9万元的严重后果。公诉机关认为宋X作为业务组长,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十八天,并处罚金。
刘必成在全面阅卷并会见当事人后,确定了“在认罪认罚基础上,着力夯实从犯地位、争取最轻量刑”的辩护策略。他注意到,宋X虽为组长,但行为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人指挥,仅负责执行具体电话推广任务管理,未参与犯罪发起、模式设计、核心资源控制等环节,在犯罪链条中处于从属和执行层面。
庭审中,刘必成围绕这一核心定位,向法庭系统阐述宋X从犯的理据,强调其到案后如实供述、深刻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他的辩护意见获得了法庭的采纳。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及刘必成的主要辩护意见。判决认定宋X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十八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法院明确认定宋X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认可其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尤为关键的是,该刑期自2021年5月14日宋X被刑事拘留之日起计算,折抵判决前已被羁押的期限后,宋X在判决生效时无需再被羁押服刑,实现了“实报实销”的法律效果。
在本案中,他精准分析当事人角色定位,在认罪认罚程序中有效辩护,精准把握刑期计算,全程与司法机关有效沟通,最大限度减少了刑事诉讼对当事人人身自由的影响,取得了理想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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