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婚姻存续期内财产赠与纠纷案件中,楚XX与杨XX于2011年5月登记结婚,二人在南通共同经营床上用品生意,并雇佣骆XX。2022年起,杨XX与骆XX相处暧昧,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杨XX多次向骆XX转账共计140,808元,骆XX同期向杨XX转账20,000元,一审法院认定实际赠与120,808元。楚XX以杨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诉至法院,委托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代理此案。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杨XX向骆XX的转账是否构成赠与,以及赠与行为是否有效,骆XX是否应返还财产。在法律分析路径上,沈杰律师以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规则及公序良俗原则为请求权基础。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应与另一方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同时,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一审阶段,关键程序动作上,沈杰律师向法院清晰阐述了杨XX的赠与行为侵害了楚XX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且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一审法院采纳此观点,判决赠与无效,骆XX返还120,808元。随后骆XX不服上诉,二审中提交视频、转账及取现记录,主张无赠与行为。沈杰律师质证时,依据证据排除规则,认可骆XX向杨XX转账的54,000元可抵扣,但驳斥其向案外人转账及取现的无依据主张。二审法院最终采信该质证意见,改判确认杨XX赠与骆XX86,808元无效,骆XX需返还该款项。
沈杰律师2021年开始在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执业,拥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跨学科背景让其在法律领域独具优势。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领域。他还作为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展现出了其在法律专业领域的深厚积累。
沈杰律师秉持“持续以专业、专心的服务态度,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领域,致力于为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当事人身边值得托付的法律后盾”这一职业理念,不断在法律实务中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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