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予以立案追诉。此外,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可能构成此罪。需注意,具体认定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综合判断。
二、放贷非法经营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等情形,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立案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存在一定差异。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认定是否构成该罪及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非法放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放贷“情节严重”: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等。“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若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如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的等,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我们了解了非法经营罪中关于非法放贷的立案追诉标准后,可能会对一些具体情况产生疑问。比如,若只是偶尔向几个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行为较为频繁,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呢?或者在非法放贷过程中,虽然违法所得未达标准,但造成了其他一些经济损失,又该如何认定?这些复杂的情况都需要专业法律人士结合实际情况详细分析。如果您对非法放贷相关法律问题还有更多疑惑,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提供精准的解答和有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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