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婷律师成功代理乌鲁木齐农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最新修订 |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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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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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5.0分主办律师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律所: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01202311582969 电话:15899053384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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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丁婷自2023年起在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于新疆乌鲁木齐地区。她处理案件百余件,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其代表性工作为成功代理某农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使该公司无需重复支付280万货款。

执业基本情况

丁婷2023年起在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她服务于新疆乌鲁木齐地区,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她秉持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已处理百余件案件,还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案件基本详情

此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原告是薛XX,被告一是新XX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二是新XX某西XX公司,还有第三人邵XX、冉XX等。2021年12月,薛XX与被告一达成玉米买卖合同,2022年1月对账确认货款280万元。被告一将280万元转至被告二备用金账户,薛XX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起诉要求被告一重复支付。

代理思路举证

接受委托后,团队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举证辩论。提交转账凭证证明被告一已付款;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薛XX知晓付款且要求两被告结算,构成追认;补充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说明是企业内部纠纷;强调薛XX对备用金账户知情,付款符合交易逻辑。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认为薛XX知晓并追认付款行为,被告一已完成付款义务。薛XX因公司内部账务问题要求重复支付无依据,被告二与薛XX的款项分配属内部纠纷。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为被告一避免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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