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深厚
陈昆伟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自2018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受聘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公益律师、福建求达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尽责”的执业宗旨,以扎实法学功底为根基,业务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劳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多个领域,在业界及当事人群体中积累了良好声誉。
案件起因复杂
2016年至2018年期间,陈XX为他人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因债务人未履约,2021年仲裁裁决陈XX需连带清偿7327万余元债务及利息。贷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陈XX与其丈夫黄XX已将名下厦门市一套两层房产转让给林XX、陈XX夫妻。贷款公司遂以“低价转让财产逃避债务”为由诉至南安市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案涉《存量房买卖合同》、房产恢复至黄XX名下、支付律师代理费1万元及承担诉讼费等诉求。
专业代理抗辩
第三人林XX、陈XX委托陈昆伟律师应诉。庭审中,原告主张案涉房产低价转让逃避债务,两被告辩称交易真实。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案涉房产交易真实合法,第三人已按223万元市场公允价支付全款,有完整证据链佐证;备案合同100万元系过户申报所用,非实际交易价,案涉交易价未低于市场价格;第三人购房时对被告债务情况不知情,系善意受让;原告无证据证明其在起诉前一年已知晓房产转让事宜。他还援引《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明显不合理低价”的认定标准。
胜诉成果显著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房产交易存在两份合同,实际成交价为223万元,备案合同的100万元系过户申报价。原告未申请房产市价评估,且自认房产价值约230万元,案涉交易价符合市场公允标准。法院采纳了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贷款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陈昆伟律师成功避免房产被撤销过户的风险,保住了第三人223万元的财产权益,为同类房产交易中善意第三人的权益保护提供了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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