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深厚
周俊律师毕业于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自2000年开始在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25年,执业证号为142xxxxxxxx726976。其服务地区为湖北宜昌,联系地址位于湖北宜昌解放路92号三峡商城A座1205、1207室。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等多个团队的负责人,擅长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执业期间办理近千件案件。
代理刑事大案
在这起由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涉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与受贿犯罪。被告人余XX、余XX为获取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汽车配件采购订单,向该集团下属公司多名配件经理行贿共计人民币2,100,911元。被告人文XX、王XX、周XX分别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余XX、余XX给予的回扣款,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周俊律师作为被告人周XX的辩护人参与此案。
行贿事实清晰
2011年1月至2021年10月,被告人余XX、余XX通过各自控制的账户,以销售回扣名义向xxxx集团下属公司多名配件经理行贿。其中,向时任武汉x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备件经理文XX多次行贿共计人民币571,446元;向时任该公司备件经理王XX多次行贿共计人民币519,009元;向时任宜昌恒信通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备件经理周XX多次行贿共计人民币254,901元等。2022年6月7日,余XX、余XX被公安民警在xxxx集团总部抓获。案发后,二人自愿补偿xxxx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427万余元,并取得其谅解。
受贿陈述明确
2011年4月至2021年10月,被告人周XX在xxxx集团下属宜昌XX公司任职备件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配件供应商谋取利益,收取回扣款共计人民币254,901元。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文XX在武汉x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任职备件经理时,收取回扣款共计人民币571,446元。2015年6月至2021年9月,被告人王XX在该公司任职备件经理期间,收取回扣款共计人民币519,009元。2022年4月18日,文XX、王XX主动投案;同年5月18日,周XX主动投案。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对各被告人作出了相应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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