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同居分手之后应该怎样去处理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分手后财产处理如下:
若有共同财产,能证明是双方共同购置的,按一般共有处理。比如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原则上按各自贡献比例分割。
对于能证明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归个人所有。
若涉及子女抚养,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根据双方抚养条件及子女意愿等判定。总之,处理时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明确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
二、同居分手财产及债务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同居分手时,财产及债务分割规定如下:财产方面,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个人;不能证明的,按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债务方面,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一方能证明为个人债务或债权的,由个人承担或享有。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个人事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在分割时,先确定是共同还是个人债务债权,再进行合理分配。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三、同居期间财产赠与在法律上能否要回
同居期间财产赠与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赠与财产已转移,且不属于附条件赠与,一般不能要回。依据《民法典》,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通常无撤销权。
但存在特殊情形可撤销赠与。若赠与附条件,受赠人未履行条件,赠与人可撤销。另外,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要回财产。若财产未转移,除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等的赠与外,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当我们探讨同居分手之后应该怎样去处理时,除了情感上的了断,还会涉及实际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在分手时如何合理划分,避免产生纠纷。若有生育子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承担也是重要问题。若在这些方面处理不当,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倘若你在同居分手后续的财产、子女等事情上仍存在疑问和担忧,不如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有专业法律人员帮你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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