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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经历丰富,专注重大疑难案件
张耀午自2013年开始在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为天津。他担任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执业以来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他专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在校期间就展现出对法律的浓厚兴趣和卓越学习能力,系统学习让他对各法律领域有深入了解,为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擅长领域突出,多起重大案件辩护
张耀午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他曾作为唐山烧x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天津武警医院杀医案第一被告人元x辩护人等。在众多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引起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
无罪案例彰显专业实力
张耀午在执业过程中有多起无罪案例,如刘x95年抢劫杀人案、王x危险驾驶案、某律师虚假诉讼案。这些无罪案例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结果。
典型案例: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轻判
在某某故意杀人案中,案号为(20XX)津XX刑初XX号,由天津市XX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杀害被害人陈XX。张耀午律师作为辩护人,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材料,制定了核心辩护策略。针对定罪,他提出于X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主张其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特征;针对量刑,他指出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法院虽未采纳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了量刑辩护意见,被告人于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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