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复杂的刑事案件往往考验着律师的专业能力与智慧。被告人许X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便是典型,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许X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而陈晓伟律师凭借其精湛的专业素养,为许X开展了一场精彩的辩护。
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两项受贿罪和两项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指控一是向辖区企业实际控制人放贷收息,二是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滥用职权罪指控一是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配套费未征回,二是接受公司请托不履行催缴职责致配套费未征回。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得当事人认同。
针对受贿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本质出发,引用权威案例,从双方关系、借款需求等五个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民间借贷。同时创造性提出,若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有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且请托人无需行贿。
针对滥用职权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体系化辩护。他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许X法定职责,动摇“滥用职权”基础;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指出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将责任归咎个人有失公允;依据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可追回,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方面,认定放贷收息构成受贿,但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高价交易认定受贿20.2万元,总计受贿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滥用职权罪认定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等多个重要职务的担任者,2015 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还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多次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报道。
在许X案中,虽未实现无罪辩护目标,但陈晓伟律师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彰显了他在刑事司法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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