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冯剑律师自200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二十多年。执业第14年时,他遇到了这起交通肇事案。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索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办案民警确定索某为嫌疑人后,电话传唤其到交警大队配合调查,索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7月22日,索某家属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履行,被害人家属对索某表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
在梳理证据链时,冯剑律师发现索某虽不构成自首,但归案后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同时,索某家属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于是,冯剑律师提出对索某从轻判处的辩护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为,索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索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结合社区矫正意见,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最终判处索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
冯剑律师长期认为,在涉及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等行为,是非常重要的从轻情节。他秉持着提供最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全方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法律公平与正义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交通肇事逃逸不仅会加重法律责任,而且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极大伤害。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后及时停车,积极救助伤者并配合调查,这样既能减少自身的法律风险,也能为受害者提供及时的帮助。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