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的辩护往往充满挑战,尤其是涉及多项指控且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许某受贿、滥用职权案便是这样一个复杂案例。被告人许某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巨大,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此时,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分析,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某,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当事人认同。
针对受贿罪,陈晓律师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指控,他没简单否认事实,而是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刑事审判参考》等权威案例,从双方关系、借款需求、资金安全、来源、利率合理性五个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民间借贷,而非受贿。同时提出,即便法院认定受贿,在数额计算上也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指控,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有巨大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被告人“上当受骗”或款项包含其他经济往来的合理怀疑,还论证了请托人无需行贿的客观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体系化辩护。在职责与权限方面,他梳理大量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无明确规定催缴配套费是规划建设局或许某的法定职责,动摇“滥用职权”基础。在政策与环境方面,他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指出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将责任全归咎个人有失公允。在损失认定上,他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是可追回债权,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部分采纳辩护意见。受贿罪中,放贷收息部分受贿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最终受贿总计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担任多职务,还曾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在这个案件中,尽管未实现无罪辩护,但陈晓伟律师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他也一直秉持着专注刑事案件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的职业信条。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