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陈晓伟,他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在业内声名远扬。
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为刑事类型案件。他身兼数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还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多次接受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许某案件是陈晓伟众多精彩案例之一。被告人许某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杂,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陈晓伟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某,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同。
针对受贿罪,陈晓伟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多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还创造性地提出在数额计算上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有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了请托人无需行贿的客观事实。
在滥用职权罪方面,他进行了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大量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许某法定职责,动摇了“滥用职权”的基础;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指出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将责任归咎个人有失公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在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虽最终认定许某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但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法官在对受贿罪量刑时,采纳了陈晓伟关于数额应予核减的观点,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在整个案件中,陈晓伟的专业辩护虽未完全实现无罪判决的目的,但他的价值不可小觑。他大幅降低了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其详尽的辩护意见影响了法官心证,为法庭量刑提供了事实和法理依据。他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放过任何一个辩护点,真正做到了“有效辩护”,彰显了刑事律师在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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