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股东何时可被视为债权人
在特定情形下,股东可被视为债权人。其一,股东对公司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时,如股东借款给公司,公司出具借条等债权凭证,此时股东就该笔借款对公司拥有债权,具备债权人身份,可要求公司依约偿还。其二,在公司人格否认情形中,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法院会否定公司独立人格,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此过程中,若其他债权人向股东主张权利后,股东承担超出其出资份额的债务,那么股东就超出部分对公司形成债权,成为公司债权人。
二、股东在哪些法律情形下会被视为债权人
在以下法律情形中,股东可能被视为债权人:
1.债权性出资: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方式表现为债权形式,如股东以对公司的债权作价出资,此时股东兼具债权人和股东双重身份,在公司债务清偿等方面,其出资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具有相似地位。
2.公司人格否认: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法院会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此情况下,股东就相当于对公司债权人负有债务,类似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关系。
3.股东借款给公司:股东将资金借给公司,形成合法的借贷关系,股东成为公司的债权人,享有要求公司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权利。
三、股东被视为债权人的法律情形有何判定标准
股东被视为债权人,常见于“法人人格否认”和“股东借款”情形。
法人人格否认中,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视作债权人的特殊相对方。判定标准为股东实施了滥用行为,如人格混同(公司与股东财产不分等)、过度控制、资本显著不足等,且该行为与债权人损失有因果关系。
股东借款情形下,当股东与公司存在真实有效的借款合同,且按约定履行了借款交付等义务,股东就成为公司的债权人。判定需有借款协议、款项交付凭证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借款用途、利息约定等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
在探讨股东何时可被视为债权人时,除了明确的界定情形,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当股东被视为债权人后,其债权的优先受偿顺序如何确定,这关系到股东在公司清算等情况下能否顺利实现权益。另外,股东身份转变为债权人后,在公司决策层面的权利是否会发生变化,也是很多人关心的点。若你在股东与债权人身份相关问题上,如身份转变的具体流程、后续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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