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两方均提起离婚诉讼怎样处理
在两方均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遵循如下处理原则。首先,会审查双方的诉求及证据。若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在答辩期内也起诉,法院通常会合并审理。
法院会依据婚姻状况、夫妻感情破裂程度等综合判定。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财产分割遵循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子女抚养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等。若经审查发现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待一方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再次起诉,若无新情况、新理由,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二、两方均提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如何判
双方均提离婚诉讼,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裁判:
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合法有效的协议,按协议处理。
无协议时,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双方均主张房屋等价值较大财产所有权的,可竞价取得;一方主张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后,取得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的,可拍卖后分割价款。
三、两方提离婚诉讼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权判决需依子女年龄等情况而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父或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当我们探讨两方均提起离婚诉讼怎样处理时,其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双方都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会有何不同。一般来说,财产分割仍会遵循公平合理等原则,但双方都起诉可能会在举证等环节有所变化;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依然会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进行判决。如果您对于两方均提起离婚诉讼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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