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传唤方面,《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讯问。一般需有一定证据线索表明被传唤人可能与犯罪有关,才会启动传唤程序,但并非要达到定罪的充分证据标准。
治安传唤上,《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使用传唤证传唤;现场发现的,经出示工作证件,可口头传唤,但应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同样,也需要有证据或线索证明被传唤人有违反治安管理的嫌疑。
所以,通常情况下被传唤需要有一定证据或线索指向被传唤人存在违法犯罪嫌疑,但证据无需达到确凿充分程度。
二、无证据情况下能否合法传唤他人
在无证据的情况下,特定主体依程序也可“传唤”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传唤。这种传唤需出示工作证件,并出具传唤证。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出示工作证件后可口头传唤,但应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刑事诉讼里,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也能传唤。不过,传唤目的是调查了解情况,最终处理需有证据支撑。所以,无证据时特定机关能依法定程序传唤,但后续处理必须以证据为依据。
三、无证据合法传唤他人有哪些法律限制
在我国,无证据合法传唤他人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限制。
治安案件中,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刑事案件里,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持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在探讨被传唤是否需要有证据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情况。被传唤后,当事人配合调查期间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若被错误传唤,可依法要求相应赔偿。同时,若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公安机关有权采取强制传唤措施。这些情况都与“被传唤是否需要有证据”紧密相关,关乎当事人在传唤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若你对传唤过程中的证据要求、合法权益保障以及强制传唤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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