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多人组成的有限公司股东需担无限责任么
一般情况下,多人组成的有限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在特定情形下,股东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人格混同,股东与公司财产不分、业务不分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多人有限公司股东不用担无限责任的依据是啥
多人有限公司股东不用担无限责任,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该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这意味着,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其对公司债务的责任是有限的,公司经营产生的债务由公司自身财产承担,而非股东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不过,若股东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情形,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多人有限公司股东免责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在多人有限公司中,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免责:
出资方面:《公司法》规定,股东如实履行出资义务后,对公司债务一般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若已足额出资,无需对公司债务额外担责。
行为合规方面:股东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未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通常无需为公司不当行为担责。
决议表决方面: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表决时明确反对且记载于会议记录,可免除对该决议相关责任。
当探讨多人组成的有限公司股东需担无限责任么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有若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也可能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责任。若你对股东责任的界定、特殊情形下的责任承担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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