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临时羁押一般多久能出来
临时羁押期限并无固定统一时长。
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之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具体时长依案件实际情况而定。
二、临时羁押超期未释放该如何维权
若临时羁押超期未释放,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可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超期的羁押措施。其次,可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可对羁押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向其申诉能促使其启动监督程序,要求办案机关说明羁押的理由和依据,若理由不成立,会通知释放。最后,若因超期羁押造成人身损害,可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国家赔偿,通过申请国家赔偿来弥补损失并促使相关机关依法办事。
三、临时羁押超期未释放可追究哪些法律责任
临时羁押超期未释放,可能涉及以下法律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超期且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方式主要是支付赔偿金。
行政责任:对于超期羁押负有责任的司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若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导致超期羁押,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若因玩忽职守造成超期羁押,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
当大家关注临时羁押一般多久能出来时,还需了解相关的后续情况。临时羁押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导致时间延长。而且,若在羁押期间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羁押期限也可能会重新计算。另外,被羁押者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等变更强制措施。如果您对临时羁押的期限计算、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等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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