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犯罪构成四种分类是什么
犯罪构成的四种分类为: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基本犯罪构成是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犯罪构成是基于基本犯罪构成,因犯罪形态不同而对其进行修正的结果,如预备犯、未遂犯等。
2.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完结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完整地规定了所有要件的犯罪构成;待补充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仅规定了部分要件,其他要件需法官在适用时补充的犯罪构成,比如空白罪状。
3.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单一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各个要件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复杂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要件内容可供选择或互有重叠的犯罪构成。
4.普通的犯罪构成与加重减轻的犯罪构成:普通犯罪构成是刑法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加重减轻犯罪构成则是在普通犯罪构成基础上,对社会危害性较大或较小的行为加重或减轻刑罚的犯罪构成。
二、犯罪构成分类在法律适用中有何区别
犯罪构成分类主要有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与派生的犯罪构成,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区别。
基本的犯罪构成指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适用于既遂的单独犯。修正的犯罪构成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适应犯罪行为的不同形态,对基本犯罪构成加以修改、变更的犯罪构成,适用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未完成形态和共同犯罪形态。
标准的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派生的犯罪构成是在标准犯罪构成基础上,根据犯罪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的差异而规定的犯罪构成,又分加重和减轻的犯罪构成。适用时,若行为符合标准犯罪构成,按相应刑罚幅度量刑;若符合加重或减轻犯罪构成,则适用更重或更轻的刑罚幅度。
三、不同犯罪构成分类在法律量刑上差异几何
犯罪构成分类多样,不同分类在量刑上差异明显。
基本的犯罪构成与加重、减轻的犯罪构成,量刑差别大。基本犯罪构成对应基本法定刑,而具备加重情节的犯罪构成,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会在更重的法定刑幅度量刑;有减轻情节的犯罪构成,如犯罪中止且未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
单独的犯罪构成与共同的犯罪构成,量刑也不同。单独犯罪按其自身行为和情节量刑;共同犯罪中,主犯按全部罪行处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胁从犯应按其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
另外,纯正的不作为犯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其作为义务程度、危害后果等因素,一般不纯正不作为犯量刑可能更复杂,需结合具体作为犯罪的法定刑衡量。
在了解犯罪构成四种分类是什么后,我们还需知晓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犯罪构成分类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不同的分类如何影响案件的定性和量刑。另外,犯罪构成分类与犯罪形态也有联系,像犯罪预备、未遂、既遂等不同形态下,各类犯罪构成的认定会有差异。这些拓展内容对于全面理解犯罪构成至关重要。若你对犯罪构成分类在司法案例中的体现,或者与犯罪形态的关联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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