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有欠款已注销,钱还能不能要回
公司注销后,并非一定无法要回欠款。首先要区分公司注销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若公司是经过合法清算程序注销的,那么要看是否有剩余财产。如有剩余财产,应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分配给股东。债权人可通过向股东主张在剩余财产分配范围内承担责任来尝试要回欠款。
总之,关键在于审查公司注销的具体情况及是否存在可供偿债的财产或责任主体。
二、公司注销有欠款,追讨欠款是否受法律保护
公司注销有欠款,追讨欠款一般受法律保护。若公司注销前依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应在规定时间申报债权参与分配。若清算组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致债权人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对债权人损失担责。
若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第三人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要求其清偿。若公司恶意注销以逃债,债权人可向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张权利。不过,追讨欠款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三、公司注销后追讨欠款的法律时效是多久
公司注销后原债权追讨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根据《民法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所以,公司注销后若有欠款需追讨,应及时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当遇到公司有欠款已注销,钱还能不能要回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公司注销前未依法清算,股东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另外,如果存在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的情形,股东也可能需对公司欠款负责。所以即便公司注销,在特定条件下,债权人仍有机会追回欠款。要是你在追讨已注销公司欠款过程中,对股东责任认定、追款途径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精准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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