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判决书要由什么人进行签字
判决书的签字主体因情况而异。
一审刑事判决书,由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二审判决书,由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作出的判决书,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书由审判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如果是再审判决书,按照一审或二审的相应规定由相关人员署名盖章。总之,判决书需经参与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及书记员签字,并加盖法院印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判决书签字除相关人员外他人能代签吗
一般情况下,除相关人员外他人不能代签判决书。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书应送达当事人本人。若本人是公民,需直接送交其本人;本人不在可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若本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负责收件人签收。
不过,若当事人授权他人代签,且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手续,受托人可以代签。授权委托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范围。没有合法授权的代签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可能导致送达程序不合法,影响当事人权益。
三、判决书代签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才行
判决书代签需满足一定条件。若为委托他人代签,要有有效的授权委托。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签收法律文书,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此外,法定代理人可直接代签,如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能代签与其相关的判决书,这基于法定代理关系。同时,代收人需有识别和理解文书内容的能力,以确保代签行为有效。若不符合这些条件,代签可能不具法律效力。
当探讨判决书要由什么人进行签字时,其实这背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判决书生效后涉及执行问题,若一方不履行判决内容,另一方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当事人若对判决书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上诉程序中,会有新的审理流程和判决结果。这些后续情况都与判决书签字密切相关。如果您对判决书签字后的执行、上诉等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对整个司法流程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