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书复印件一般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根据证据规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提交复印件等复制件。复印件作为证据时,其证明力相对较弱。
如果仅有判决书复印件,对方可能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提出质疑。若要使用,最好结合其他辅助证据,如相关的合同、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增强其证明力,以更好地支持己方主张。且在提交复印件时,要说明不能提供原件的合理理由,并保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总之,判决书复印件在特定条件下可作证据,但需谨慎对待并辅以其他证据强化。
二、判决书复印件作证据在法律上效力如何
判决书复印件作证据,其本身证明效力低于原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等。
若仅有判决书复印件,对方当事人又不认可,则其证明力较弱,法院可能不予采信。但若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也可增强其证明力,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增大。且若能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判决书复印件,或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来源和真实性的复印件,其证明力会提高,与原件具有同等证明效力。
三、判决书复印件作证据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判决书复印件作证据需满足以下条件:
与原件核对一致:需提供判决书原件供法院或对方当事人核对,确保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能反映真实的判决情况。
来源合法:复印件来源要符合法律规定,如从法院档案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保证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关联性:该判决书复印件要与待证事实有内在联系,能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
真实性:要确保复印件本身未被篡改、伪造,能真实体现判决内容和结果。满足这些条件,判决书复印件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在探讨判决书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判决书复印件作为证据被采纳后,其证明力大小如何判断是很多人关心的。一般来说,若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其证明力会相对更强。另外,当判决书复印件作为证据提交后,若对方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该如何应对也是关键。若遇到此类情况,当事人需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如果你对判决书复印件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判断、应对质疑等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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