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同居期间接受的赠与是否要归还
首先需明确赠与性质。若赠与明确表示是给予一方个人的,比如明确指明赠与同居关系中的某一人,那无需归还。
但如果赠与是基于双方共同生活等特定目的,且没有明确指向一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可能会存在争议。
从法律角度看,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对于赠与是否归还不能简单一概而论。关键在于赠与人的意思表示以及赠与行为与同居关系的关联性等因素。若无法明确赠与指向个人,且双方对赠与的处理有分歧,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情况,依据公平原则等判定是否需要归还。
二、同居期间接受大额赠与不还会有法律风险吗
同居期间接受大额赠与不还是否有法律风险,需分情况判断。若赠与是基于自愿且已完成交付,一般无返还义务。但如果赠与附条件,受赠方未履行条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
若赠与财产是赠与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其配偶不知情且不同意赠与,配偶有权以侵犯共同财产权为由,要求受赠方返还。此外,若赠与人赠与财产是为了达到非法目的,如行贿等,该赠与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受赠方需返还财产。
所以,接受大额赠与时,要明确赠与性质和来源,避免潜在法律风险。
三、同居接受大额赠与后反悔不还会担责吗
若接受大额赠与后反悔不还是否担责需分情况。
如果赠与合同已履行完毕,赠与物已交付或办理登记等手续,除法定可撤销情形外,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受赠人无需返还,不担责。法定可撤销情形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若赠与合同未履行,一般赠与人可在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要求交付,此时反悔不还可能需担责。
在探讨同居期间接受的赠与是否要归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赠与财产的性质,如果是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在判定是否归还时可能与普通财物有所不同。另外,若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而最终双方未能结婚,这种情况下赠与的归还判定也较为复杂。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本就容易引发纠纷,在处理赠与归还问题时更是需要谨慎对待。要是你对同居期间赠与归还的判定标准、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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