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怎么办
遭遇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固定证据。对侵权内容进行截图、录屏,必要时可申请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明力。
其次,与侵权方沟通。通过发送正式的侵权通知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相关侵权内容。
若沟通无效,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投诉。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否则对损害扩大部分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可考虑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二、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首先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因侵权导致销量下降的损失等。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则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涵盖侵权产品销售利润等。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若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
在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张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需对权利存在、侵权事实等举证。如证明自己拥有知识产权,提供权属证书、创作底稿等;证明侵权行为发生,包括网络上的侵权内容、传播情况等,可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
但在特定情形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例如,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侵权,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另外,若权利人已尽力举证,而与侵权相关的证据由侵权人掌握,法院可责令侵权人提供,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法院可参考权利人主张和证据判定侵权成立。
当遭遇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怎么办时,除了采取常规的维权措施,还有一些后续问题需要考虑。例如,侵权行为停止后,如何要求侵权方对已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这其中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以及因侵权导致的潜在商业机会损失等。另外,如何防止侵权方再次实施类似的侵权行为,是否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来约束对方。这些都是在处理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时可能会面临的情况。如果您在处理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过程中还有更多疑问,比如赔偿标准、防范措施等,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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