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司法鉴定保险公司不承认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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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这种情况经常出现,一般多见于交通事故当中,保险公司一般都不会认可当事人做的司法鉴定,往往会要求重新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重新进行一次双方都认可的司法鉴定就可以了。
商业保险司法鉴定保险公司不承认怎么办?

保险作为一种防患于未然的理财工具,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就算不买大的保险保单,一般每年也会买一份人身意外险。发生保险约定的赔付的保险事故之后,比如伤残,双方都是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进行赔付的,但有时候保险公司不认可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商业保险司法鉴定保险公司不承认怎么办?详情参考下文。

一、商业保险司法鉴定保险公司不承认怎么办?

这种情况经常出现,一般多见于交通事故当中,保险公司一般都不会认可当事人做的司法鉴定,往往会要求重新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重新进行一次双方都认可的司法鉴定就可以了。

二、司法鉴定的概念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

  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三、司法鉴定的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

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 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解决办法很简单,双方重新进行一次鉴定就可以了,一般重新鉴定的费用需要保险公司承担。在诉讼中的时候,保险公司经常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这是他们惯用伎俩,法官一般也会同意进行双方都认可的鉴定,避免案件久拖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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