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同居关系中,要实现财产共同共有,需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双方需有共同购置或积累财产的行为。比如共同出资购买房产、车辆等,保留好出资凭证,像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以证明双方对财产都有投入。
其次,要有共同共有的意思表示。这既可以是书面约定,明确双方对特定财产共同共有,也可以通过日常行为体现,如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财产等。
在法律层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发生纠纷时,能证明是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法院会按共同共有进行分割;无法证明共有的,则按一般共有处理,即按各自出资比例等确定份额。所以,若想财产共同共有,要注重证据留存和明确约定。
二、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在法律上如何判定
同居关系不受《民法典》中婚姻关系的保护,其财产分割按一般共有处理。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归该方;不能证明的,按共同共有处理。
如果双方有财产分割协议,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购置、共同付出劳务等形成的财产,一般按出资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等额分割。
若一方在同居期间以个人财产出资购置财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另一方若能证明出资,可主张债权要求返还出资款。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双方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按各自过错分担。
三、同居关系债务承担在法律上如何判定
同居关系债务承担判定需区分情况。若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属共同债务,处理时可按共同债务处理。比如双方共同经营生意所负债务,应共同承担。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若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如一方独自借款用于个人消费或个人事务,另一方无偿还义务。实践中,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生活。法院会结合债务用途、双方经济状况等综合判定。
在探讨同居关系财产怎样共同共有的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知晓。比如,若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房产等重大财产,后续分割时若双方有出资比例差异该如何处理。另外,当同居关系结束,对于共同经营产生的收益又该按什么规则分配。这些都是和同居关系财产共同共有紧密相关的情况。倘若你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共有方面存在疑问,无论是关于财产认定、分割,还是其他相关问题,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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