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交付时离婚了房子归谁
交付时离婚房子归属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方。
若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子一般归首付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子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双方也可协商确定归属。
若房子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归该子女;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交付时离婚,房子分割法律依据是啥
交付时离婚分割房子,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若房子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属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一般判房子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子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交付时离婚,房子增值部分分割法律依据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增值部分分割需考虑共同还贷比例等因素,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当面临交付时离婚了房子归谁的问题,除房子归属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房子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后续的还贷责任如何划分,是由获得房子一方独自承担,还是双方共同承担一定比例。另外,房子在婚姻期间的增值部分又该怎样分配。这些问题都与房子归属紧密相关,处理起来较为复杂。若你在交付时离婚房子归属及相关后续问题上仍有疑问,想了解更清晰准确的法律解答,别错过获取专业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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