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内购房,房产归属需依具体情况判定。若该房产是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无论房产证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若房产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明确表示赠与己方子女,登记在该子女名下,那么视为对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
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可按双方出资比例按份共有。总之,婚内购房房产证归属不能简单一概而论,关键看购房资金来源及相关约定等因素。
二、婚内购房离婚时房产分割法律依据是啥
婚内购房离婚时房产分割主要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
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实践中,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可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归属;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若房产是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登记在自己名下,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进行合理分割。
三、婚内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分割法律依据是啥
婚内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夫妻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于己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其增值部分也属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若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自然增值,如房产因市场行情自然涨价,该增值部分仍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当探讨婚内购房离婚时房产证归谁这个问题,其实还有相关联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婚内购房若涉及父母出资,离婚时房产归属可能会有不同判定。若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可能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若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等。另外,婚内购房有贷款未还清,离婚后剩余贷款的承担以及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也是重要问题。如果您在婚内购房离婚房产归属、出资性质认定、贷款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答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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