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无效共同借款人合同咋认定
无效共同借款人合同的认定需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若签订合同系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合同可认定无效。比如,一方威胁另一方若不成为共同借款人就损害其家人利益,此情形下合同无效。其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也无效。再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同样无效。例如,名为共同借款合同,实际是为逃避债务转移资产。另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若共同借款合同违反金融监管法规等,也会被认定无效。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返还基于合同取得的财产,并根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二、无效共同借款人合同认定有啥法律依据
无效共同借款人合同的认定依据主要源于《民法典》。根据规定,若存在以下情形,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共同借款合同,因其不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共同借款合同,不过该强制性规定若不导致合同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依据这些法律条文来判断共同借款人合同是否无效。若合同被认定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方需赔偿对方损失。
三、无效共同借款人合同纠纷法律责任咋界定
无效共同借款人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对于其纠纷法律责任的界定:
首先,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共同借款人应按各自取得的财产份额返还。
其次,过错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若部分共同借款人有过错致合同无效,需对其他无过错方或相对人损失担责。
最后,若合同无效是因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当探讨无效共同借款人合同咋认定时,除了认定本身,还有相关后续问题值得关注。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共同借款人的责任承担就成了关键问题。通常情况下,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若你对无效共同借款人合同认定后的责任承担、财产返还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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