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权质押后,股权仍属于出质股东。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出质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质权人提供担保。在质押期间,出质股东仍然享有股权的所有权,包括表决权、分红权等。
但是,出质股东的权利受到一定限制。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股东不得转让质押股权。而且,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质押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总之,股权质押不改变股权归属,出质股东仍是股权所有者,但在质押期间其权利行使受一定约束,以保障质权人的利益。
二、股权质押后股东权利行使受法律限制吗
股权质押后,股东权利行使一般不受限制,但部分权利可能受限。
股东的自益权中,收益权通常受限。股权质押后,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股东不能随意收取股息和红利,因为这可能影响质权人债权的实现。
而共益权方面,如表决权,出质股东通常仍可行使。表决权是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权利,一般不会因股权质押而受限,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
《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保障了质权人的权益,同时也尊重股东的基本权利。所以,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限制的权利外,出质股东仍可正常行使其他股东权利。
三、股权质押后股东优先购买权会受法律约束吗
股权质押后股东优先购买权一般不受影响,仍受法律约束。股权质押是股东将其股权作为担保向债权人设立质权,并不改变股东身份和股权的性质。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当出质股东因无法履行债务,质权人实现质权而导致股权对外转让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依然存在。不过在实践中,需注意质权人实现质权的程序合法性,确保其他股东能在合理时间内知晓并行使优先购买权。
在了解了股权质押后股权属于谁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股权质押期间,虽然出质人仍拥有股权,但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比如重大决策表决权等。另外,如果出质人到期无法履行债务,质权人有权对质押的股权进行处置。这一系列情况可能会让很多人感到困惑。若你对股权质押后的股东权利行使、质权人处置股权的具体流程等问题存在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股权质押相关的复杂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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