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做公司两个股东是否需担无限责任
一般情况下,夫妻作为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能会被刺破公司面纱,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无法区分等情况。
夫妻作为股东,只要正常经营公司,履行出资义务,通常承担有限责任。不过,要注意保持公司运营规范,避免出现上述特殊情况,以维护自身权益和责任的清晰界定。
二、夫妻为公司两股东在哪些情况要担无限责任
夫妻为公司仅有的两名股东,以下情况需承担无限责任:一是公司人格混同。若夫妻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如随意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依据《公司法》,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出资瑕疵。若夫妻股东未按规定足额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股东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是过度控制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也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夫妻股东在公司债务纠纷中啥情况担无限责
通常,夫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担有限责任,但有两种情况需承担无限责任。
一是公司人格混同。若夫妻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使用,无清晰财产边界,如用公司账户支付个人消费、将个人资金随意挪用至公司等,法院可能认定公司丧失独立人格,此时夫妻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是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若夫妻股东未按章程规定足额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夫妻股东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当探讨夫妻做公司两个股东是否需担无限责任时,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若夫妻股东在公司运营中存在财产混同情况,即公司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界限模糊,那么极有可能被要求承担无限责任。另外,若公司债务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即便公司形式上是有限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也可能主张夫妻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对夫妻股东责任界定、财产混同判定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解决困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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