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不能直接起诉股东。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可起诉股东:一是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抽逃资金,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二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法人不还钱时,要先判断是否存在上述特殊情形,若有则可起诉股东,否则不能直接起诉。
二、法人欠债不还,起诉其股东法律支持吗
一般情况下,法人具有独立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起诉股东法院通常不支持。
但存在例外情形,若股东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股东与法人财产混同、股东抽逃出资等,债权人可依据《公司法》规定,要求股东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起诉股东,法律会予以支持。债权人需对股东的上述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三、法人债务股东担责,法律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法人债务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特定情形下需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认定条件如下:一是出资瑕疵,股东未按规定足额出资、抽逃出资,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责;二是人格混同,股东与公司财产、业务、人员等区分不清,导致公司丧失独立意思和独立财产,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担责;三是过度控制,股东对公司进行不正当支配控制,使公司完全沦为股东工具,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股东对公司债务担责;四是清算违规,公司解散时,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要在造成损失范围内担责。
当探讨法人不还钱是否能起诉他的股东这一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法人出现人格混同的情况,即法人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明确区分,那么股东可能要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起诉股东是有一定依据的。另外,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债权人也可以要求股东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责任。要是你在法人债务追讨、股东责任认定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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