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民间共同借款人应如何来认定
民间共同借款人认定主要看以下几点:
首先,看各方是否有共同借款的合意。比如有无共同签署借条、借款合同等书面文件明确共同借款,或者有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各方都有借款的意思表示。
其次,款项是否实际用于共同事务或共同受益。若借款用于多个借款人共同经营的生意、共同居住房屋的修缮等共同目的,可认定为共同借款。
再者,款项交付情况。若出借人将款项直接交付给所有共同借款人,或虽交付给部分人,但其他人对该交付知晓且认可,也可作为认定依据。
最后,还款责任分担表现。若各方有共同还款行为,如共同协商还款计划、部分人还款后其他人认可等,也有助于认定为共同借款人。一旦认定为共同借款人,在债务承担上需共同对出借人承担还款责任。
二、民间共同借款人债务承担如何界定
在我国,民间共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一般遵循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两种方式。若有约定份额,按约定各自承担相应份额债务,即按份责任。如甲、乙共同借款10万,约定甲承担6万、乙承担4万,依此履行还款义务。
若无约定份额,依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请求任一共同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即承担连带责任。承担债务超出自己份额的共同借款人,有权向其他共同借款人追偿。比如甲、乙共同借款未约定份额,债权人可要求甲或乙偿还全部借款,甲偿还后,可向乙追偿其应承担部分。
三、民间共同借款人担保责任如何判定
民间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责任判定不同。共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共同借款人偿还全部债务,偿还后,已履行债务的共同借款人可向其他共同借款人追偿其应承担份额。
担保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需先起诉债务人且经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范围依合同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对全部债务担责。
当我们探讨民间共同借款人应如何来认定时,除了了解认定方式,还存在相关重要问题。比如共同借款人的债务承担比例如何确定,一般若无明确约定,通常是平均承担,但具体还会受实际情况影响。另外,若部分借款人清偿债务后,对其他借款人享有怎样的追偿权也是关键。这些拓展问题与共同借款人的认定紧密相连,都关乎借贷各方的权益。倘若你在民间共同借款相关事宜上还有疑问,比如认定过程、债务承担及追偿等细节,别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精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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