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四种能获婚姻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能获婚姻赔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这种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二是与他人同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给无过错方造成伤害,无过错方可主张赔偿。
三是实施家庭暴力。通过殴打、捆绑等暴力手段对待家庭成员,侵害了人身权益,受害者可要求赔偿。
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长期的虐待行为或故意遗弃家庭成员,严重破坏婚姻关系,无过错方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在这些情况下,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以弥补其所遭受的精神或物质损失。
二、婚姻赔偿中四种情况的认定标准是啥
依据《民法典》,婚姻赔偿涉及四种情形: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及遗弃家庭成员。认定标准如下:重婚需有配偶者与他人重复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不同于一般出轨;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对身体、精神侵害,需有一定伤害后果及频率;虐待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如不提供生活所需、不照顾等。受害者需提供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聊天记录等,主张赔偿才有依据。
三、婚姻赔偿中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
婚姻赔偿通常指离婚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一方,需对以下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一是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行为;二是自身遭受了损害结果,如财产损失、精神痛苦等;三是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比如涉及家庭暴力,受害者举证困难时,法院可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事实。若证据由对方掌握控制,己方无法获取,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当我们探讨四种能获婚姻赔偿的情况是什么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获得婚姻赔偿后财产的执行问题,若过错方拒绝支付赔偿,无过错方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权益。另外,在申请婚姻赔偿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有效性至关重要,什么样的证据才会被法院认可也是很多人关心的。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四种能获婚姻赔偿的情况本身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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