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撤销不予立案决定并不等同于立案。不予立案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作出不予以受理并展开侦查的决定。当有新证据或理由足以改变原不予立案判断时,原决定可能被撤销。
撤销后,并不当然进入立案程序。公安机关需重新对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审查判断。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才会正式立案,启动侦查等相关程序;若经审查仍不符合立案标准,可能仍不会立案。所以撤销不予立案决定只是一个中间环节,后续是否立案要看公安机关重新审查后的综合判断,并非撤销不予立案就必然意味着立案。
二、撤销不予立案决定后一定能成功立案吗
撤销不予立案决定后不一定能成功立案。撤销不予立案决定仅意味着原不予立案的理由不再成立,但不必然导致案件符合立案条件。
立案需满足一定法定条件,如刑事案件要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撤销原决定后,司法机关会重新审查案件,若经再次审查,发现案件仍不满足立案标准,如缺乏关键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仍不会立案。只有经重新审查,案件完全符合法定立案条件时,才会成功立案。
三、撤销不予立案决定仍不立案有何法律救济
若撤销不予立案决定后仍不立案,可采取以下法律救济途径。一是向作出该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还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二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依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有监督权,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应立案的,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其立案,公安机关应立即立案。三是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当我们弄清楚撤销不予立案后是不是就算立案了,还需知晓与此相关的更多内容。撤销不予立案并不意味着立案程序就一帆风顺。撤销后,可能还会有重新调查的流程,需要进一步搜集证据、核实情况。并且,重新调查中若发现案件不符合立案标准,可能再次面临不予立案的结果。立案审查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每一步都需谨慎对待。如果你对撤销不予立案的后续流程、重新调查的重点,或是对这类法法规还有不清楚的地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