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网络名誉侵权诉讼时效多长
网络名誉侵权诉讼时效为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网络名誉侵权案件中,从被侵权人知晓自身名誉权被侵害及侵权人是谁时起算这三年时效。需注意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网络名誉侵权诉讼需搜集以下证据:
1.证明侵权事实的证据,如侵权言论截图、视频、音频等,要能体现侵权内容、发布者、发布时间、平台等信息,且最好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增强证据效力。
2.证明自身名誉受损的证据,像因侵权导致的社会评价降低的相关材料,如单位的处理意见、他人的评价反馈等;因名誉受损遭受的经济损失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收入减少证明等。
3.证明因果关系的证据,表明侵权行为与名誉受损及损失之间存在关联。
4.证明被告身份的证据,明确侵权主体,如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IP地址等,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申请调取。
三、网络名誉侵权诉讼中证人证言效力如何认定
在网络名誉侵权诉讼中,证人证言效力认定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审查证人资格,根据《民事诉讼法》,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可作证人,待证事项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符的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证言证明力受限。
还要审查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若证人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其证言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同时,判断证人证言内容,是否符合常理、逻辑,有无自相矛盾。
若证人能出庭作证并接受询问,其证言证明力通常较高;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院会结合全案其他证据,如网络记录、鉴定意见等,对证人证言效力作出综合评定。
当探讨网络名誉侵权诉讼时效多长时,除了知晓诉讼时效本身,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若在诉讼时效期间,被侵权人向侵权人提出权利要求、向法院起诉等,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另外,证据的收集在网络名誉侵权诉讼中至关重要,像网络言论截图、证人证言等。若你对网络名誉侵权诉讼时效的计算、中断情形,或是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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