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遗嘱先后顺序如何定
遗嘱的先后顺序依以下规则确定:
首先,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但自《民法典》施行后,不再承认其绝对优先效力。
若都是有效的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例如,被继承人立有多份遗嘱,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只要最后一份遗嘱形式和内容合法,就按这份执行。
存在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需审查各遗嘱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等,按法律规定逐一审查。符合要件的,以最后且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分配等相关事宜,从而明确遗嘱的先后顺序及最终效力。
二、多份遗嘱效力冲突法律如何判定
依据《民法典》,判定多份遗嘱效力冲突问题,规则如下:
首先,若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不同形式遗嘱,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不再以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这体现尊重遗嘱人最终意愿。
其次,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内容执行。若部分内容不冲突,不冲突部分可分别有效。
最后,需审查每份遗嘱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只有符合法定要件的遗嘱才有效。
三、多份遗嘱内容抵触法律怎确权
多份遗嘱内容抵触时,依据《民法典》,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来确权。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等,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
若存在多份遗嘱,首先看是否符合遗嘱生效要件,如遗嘱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不符合生效要件的遗嘱无效,不参与效力认定。都符合生效要件时,则按时间顺序,最后订立的遗嘱具有最高效力,以其内容来分配遗产。比如先立自书遗嘱将房产给子女甲,后又立打印遗嘱将房产给子女乙,若无其他无效情形,应按打印遗嘱确权。
当探讨遗嘱先后顺序如何定时,除了明确遗嘱先后顺序的判定规则,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不同形式遗嘱的效力差异,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在法律上的效力有所不同,会影响最终遗嘱的执行。另外,遗嘱内容的变更和撤销也与先后顺序紧密相关,若遗嘱人对之前遗嘱进行修改或撤销,会改变遗嘱的实际效力。如果您对遗嘱先后顺序的判定细节,或是遗嘱变更、不同形式遗嘱效力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详细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