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律师姚厅简介
姚厅律师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获学士学位,自2015年开始在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6231,服务地区为广州,律所联系地址位于天河区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01自编之一单元。他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身兼多职。曾服务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还曾任广州市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深谙司法裁判逻辑与行业需求。
二、丰富办案经验
执业至今,姚厅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深耕于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和刑事案件等领域。在刑事案件中,他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曾协助多家企业搜集关键证据,成功控告员工职务侵占行为,为企业追回百万余元经济损失;也为涉案嫌疑人提供有效辩护,通过细致阅卷发现非法取证问题,依法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助力当事人获得罪轻判决甚至成功脱罪。在民间借贷领域,他为证据薄弱的当事人巧妙设计债权转让方案,补齐关键证据链,成功化解百万借贷败诉危机;劳动争议案件中,多次为劳动者破除企业用工权滥用难题,帮助追回二倍工资、赔偿金等合法权益。
三、典型案例胜诉
在加盟费全额退还及装修补贴纠纷案中,当事人查XX(加盟方/上诉人)与广州XX公司(品牌方/上诉人)产生纠纷。一审法院判决品牌方支付工资及部分违约金,但驳回了装修补助请求,双方均不服上诉。此案争议焦点众多,包括投资款是否付清、装修补助是否应支付、违约责任及金额等。
姚厅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精准抓住关键要点。对于投资款,虽然品牌方未明确同意抵扣,但合同无报销约定,且品牌方未实际支付机票款,查XX主张抵扣符合常理,法院予以采纳,认定投资款已付清。在装修补助方面,虽然查XX未严格按图纸装修,但品牌方在装修期间未提异议,且在装修后派遣师傅、出售物料并支持店铺开业。姚厅律师抓住品牌方“事后通过派员、供货支持开业”的行为,成功论证了品牌方已以实际行为认可了装修结果,最终法院改判品牌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装修补助费48,750元。关于违约金,法院维持一审将违约金调整为约定数额30%即29,640元的判决。最终,品牌方需支付驻店师傅工资、违约金及装修补助款,查XX的其他诉讼请求及品牌公司的上诉请求被驳回。
姚厅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素养、灵活的办案技巧与谦和负责的态度,收获客户全五星好评,服务满意度超越99%同专业律师,获评年度创新进取奖,值得当事人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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