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而言,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有诉讼时效限制。
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通常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此期间,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时效。
若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获得时效抗辩权。即担保人可主张时效经过,拒绝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担保人在催款通知等文件上签字或作出愿意继续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又会重新引发时效计算。所以,债权人应及时在时效内主张权利,以保障自身对担保人连带责任的诉求。
二、房产抵押担保连带责任的时效法律如何规定
房产抵押担保连带责任时效涉及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若未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则为三年。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再担责。
关于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从该要求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可通过起诉等方式中断时效,重新计算。
三、房产抵押担保中保证人追偿权的法律时效咋定
房产抵押担保中,保证人追偿权的法律时效一般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若在这三年时效内,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在探讨担保人以房产抵押还要承担连带责任有时效吗这个问题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内容。若担保时效已过,担保人可以不再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可能会通过一些方式试图让担保人继续担责,此时担保人要懂得维护自身权益。另外,在担保期间内,若债务人与债权人对主合同进行了变更,这可能会影响担保人的连带责任范围和时效。如果您在担保人连带责任时效、变更主合同对担保责任的影响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进一步明晰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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