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身损害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这一规定依据《民法典》。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时效进行中,可能会出现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人身损害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若致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若造成死亡,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此外,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需有相应证据支持,如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
三、人身损害民事诉讼赔偿标准怎样判定
人身损害民事诉讼赔偿标准需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定。赔偿项目不同,判定标准有别。
医疗费按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证明,收入按实际减少的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和期限确定。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正式票据为凭。残疾赔偿金依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算。
当探讨人身损害民事诉讼时效多长时,其实还有相关联的重要问题。比如,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并不意味着丧失实体权利,只是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但如果对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另外,诉讼时效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是可以中断、中止的,中断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止是在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若你对人身损害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中断中止情形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准确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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