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雪榕律师拥有医学本科和法律硕士的复合教育背景,自2008年开始在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执业,是该律所合伙人,同时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律师协会会员,还曾任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在其执业生涯中,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在医疗纠纷、公司经营与合同事务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医患调解与涉医商事争议等细分类型上有丰富实践,在公司经营合规与合同风险处置领域也具备突出专业能力,承办相关案件达百余件。
以其代理的曾XX诉广XX市和XX医院、广XX市和XX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为例。2020年6月,曾XX确诊颈椎间盘突出症,行走正常。7月看到被告医院广告后就诊,医院最初计划行颈椎板减压手术,术前一天变更为植骨融合术。术后曾XX出现胸部以下失去知觉等症状,医院初期称正常,后症状恶化才告知手术损伤脊髓,直至11月才转至其他医院治疗,起诉时曾XX已高位截瘫。原告诉求两被告赔偿损失并承担鉴定费、受理费,认为医院诊疗存在严重过错。被告则辩称不具备主体资格、诊疗合规等。
唐雪榕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医疗过错认定、因果关系及赔偿金额展开代理工作。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明确被告过错及参与度;梳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抗辩结合法律规定及事实反驳;合理主张赔偿项目。
法院审理中委托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50%左右。法院采纳唐律师代理意见,认定被告应承担50%赔偿责任,医院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判决两被告赔偿曾XX损失,为曾XX争取到114万余元赔偿款。
唐雪榕律师秉持“专业立身、诚信立本”的执业理念,依托自身复合背景,为客户提供兼具深度与实用性的法律服务。在案件代理中,精准推动司法鉴定,全面梳理证据链条,有效反驳被告抗辩,全力维护了患者权益,为类似案件代理提供了专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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