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在分割财产时,应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生活需求等因素。一般会将同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对于共同购置或共同创造的财产,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或贡献大小进行分割。若一方在同居期间存在过错,比如隐瞒重婚事实,法院会在分割财产时向无过错方倾斜,给予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以此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二、重婚无效婚姻子女抚养权归谁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中,子女抚养权归属与婚生子女遵循相同规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宜抚养情形。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的,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其意见。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三、重婚无效婚姻子女抚养费谁承担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依据《民法典》,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所以,重婚无效婚姻中,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定义务。若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双方可协商抚养费支付方式、金额和期限,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判决。
当探讨重婚无效婚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时,除了财产分割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分割财产后,可能会涉及税务问题,不同的财产分配方式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税务影响。另外,如果在重婚无效婚姻期间育有子女,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也与财产分割紧密相关。财产分割的结果可能会影响到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状况,进而影响子女的生活质量。若你对重婚无效婚姻婚后财产分割的税务处理、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的关联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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