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充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争议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剩余本金及利息的计算是否准确;二是《借款承诺书》里关于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的约定是否有效。
2025年2月,张X的朋友瞿X以投资项目资金周转为由借款12万元,张X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并让瞿X出具了《借条》和《借款承诺书》。还款期限届满,瞿X仅还3.6万元,剩余8.4万元本金及利息未支付。张X委托黄明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黄明律师接手案件后,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法律行为。首先,强化证据优势,向法庭系统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借条》《借款承诺书》及被告部分还款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闭环。其次,精准计算与适时调整诉请,精确计算截至起诉前的利息,庭审中调整利息计算起止点,明确为自逾期次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约计算,同时撤回“违约金”请求,让诉请更聚焦合法。然后,力主支持维权费用,向法庭阐明《借款承诺书》中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支付凭证证明费用已实际发生。最后,应对被告缺席与书面抗辩,针对被告对律师费承担的异议,指出被告签署承诺书就应受约束,其“不知晓法律细则”不能免责。
法院全面采纳了黄明律师方的证据和代理意见,判决被告瞿X向原告张X偿还借款本金84,000元;按《借款承诺书》约定的日万分之三支付逾期利息,自2025年4月16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承担原告方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由被告承担。
在这起案件中,黄明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将证据价值最大化运用,让书面证据证明力充分发挥;进行专业的诉请设计与庭审应变,维护了委托人利益;成功实现维权成本转嫁,为委托人挽回额外支出;提供规范交易文本范例,降低事后维权难度和成本。
黄明律师2023年开始在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于南充地区,联系地址为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299号,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执业至今,他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逾100件,在债权债务辩护领域成功办理案件70余件,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财税、刑事辩护等,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不断为当事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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